主旨:代大陸子公司公告春節復工日期延後
符合條款: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109/02/10
序號:1
發言日期:109/02/10
發言時間:15:42:45
發言人:楊麗菊
發言人職稱:財會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2686-128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2/10
2.公司名稱:泰藝電子(南京)有限公司、泰藝電子(深圳)有限公司、鄭州原創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原依民國109年1月30日及1月31日公告之重訊,大陸子公司春節復工配合中國所在地政府對新型冠狀病毒防疫措施,原訂於2月10日復工,本公司配合當地政府政策提出復工申請並在審批中,實際復工日期以當地政府通知為準。
6.因應措施:
(1)配合供應鏈復工時間,通知客戶調整出貨時間安排。
(2)配合當地政府防疫規定進行防疫工作,並持續密切注意當地疫情。
(3)待復工後彈性調整產能。
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延遲復工影響,將致二月份營收呈現小幅遞延,具體影響程度需視疫情後續發展、供應端及客戶端復工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