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本公司提供泰藝(深圳)公司背書保證金額,已達公告之規定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01/05/16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1/07/06
發言時間: 17:15:59
發言人: 黃俊隆
發言人職稱: 商品事業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2381-118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5/1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泰藝(深圳)電子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採權益法評價之曾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3423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41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4415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4415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本公司100%持有之轉投資公司之新增貨款提供背書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9669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48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實際動用金額到期清償
(2)日期:民國102年7月10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7898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4301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0.6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0.2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