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公司辦理現金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108/07/04
序號:1
發言日期:108/07/04
發言時間:13:30:34
發言人:楊麗菊
發言人職稱:財會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2686-128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7/04
2.公司名稱:泰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08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案
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經民國108年0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新台幣75,926,400元,預計銷除普通股股份7,592,640股,依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759,264,050元計算,減少資本比例約為10%,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台幣1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683,337,650元,每股面額10元,分為普通股68,333,765股。
(二)本次現金減資案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三)債權人對此次減資如有異議,請於108年08月05日前以書面方式提出,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
(四)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