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子公司泰藝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公告減資退還股款案

主旨:代子公司泰藝電子(深圳)有限公司公告減資退還股款案

符合條款: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107/11/13


序號:1
發言日期:107/11/13
發言時間:14:31:45
發言人:楊麗菊
發言人職稱:財會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2686-128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1/13
2.減資緣由:就無特定用途之超額營運資金,減資退還給股東Hardy Holding Corporation統籌運用,提升資金效益
3.減資金額:USD5,000,OOO
4.消除股份:不適用
5.減資比率:51.02%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USD4,800,000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7/11/15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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