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96年度盈餘分派案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96年度盈餘分派案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97/03/14


序號: 2
發言日期: 97/03/14
發言時間: 18:30:00
發言人: 顏淑芬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81-118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3/1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擬配發股東現金紅利新台幣79,151,328元
 (2)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8,990,372元
 (3)擬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2,697,112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普通股現金股利及員工紅利,俟經股東常會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訂基準日辦理之。
 (2)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俟後如因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而使股東現金股利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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