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泰藝一)行使收回權暨終止上櫃買賣事宜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泰藝一)行使收回權暨終止上櫃買賣事宜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01/12/26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1/12/26
發言時間: 15:51:11
發言人: 黃俊隆
發言人職稱: 商品事業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26861287#39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2/26
2.公司名稱:泰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19條規定,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10%者,公司得行使收回權。
6.因應措施:

(1)債券收回期間:102年1月24日至102年2月23日。
(2)債券收回基準日:102年2月23日。
(3)終止上櫃買賣日:102年2月25日。
(4)債券收回期間屆滿,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債券,每張債券收回價格為新台幣100,000元,並於102年3月4日以匯款或單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交付各債券持有人。
(5)若債券持有人未於債券受理收回期間申請辦理債券收回手續,本公司得按當時之轉換價格,以債券收回基準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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