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決議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

主旨: 公告本公司決議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97/04/01


序號: 2
發言日期: 97/04/01
發言時間: 17:21:36
發言人: 顏淑芬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81-118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7/04/01
2.發行股數:8,39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83,900,000元
5.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保留發行股數15%,計1,258,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經本公司96年度股東常會決議,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對外辦理公開承銷。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以本次發行股數85%,計7,132,000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並同時以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97/04/22
13.最後過戶日:NA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16.股款繳納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97年04月11日至97年04月16日。
 (2)公開申購期間:97年04月14日至97年04月16日。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97年04月17日至97年04月18日。
 (4)公開申購扣款日:97年04月17日。
 (5)詢價圈購繳款日:97年04月21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97年04月21日。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本公司將於訂立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後二日內,另行公告相關事宜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尚未決定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尚未決定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告於97年03月28日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以股款繳納憑證先行掛牌,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屆時將另行公告增資新股發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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